桃園市教育局總務輔導團於105年成立,其成立目的在於建構完善總務工作諮詢輔導體系,提供學校總務人員執行勞務、財物及工程等各類採購服務及專業諮詢事宜,協助辦理與輔導學校總務人員專業知能研習或會議,提升專業能力,定期召開諮詢輔導團研討會,經驗分享及專業傳承。
桃園市總務輔導團為提升各學校總務主管/總務承辦人了解政府採購法規要求與採購流程管理應用,因此邀請佳威企管採購管理講師教授採購作業流程與實務探討-最低標訓練課程。
為建立政府採購制度,依公平、公開之採購程序,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,確保採購品質,因此制定政府採購法,所適用的採購包含工程之定作、財物之買受、定製、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。
採購管理講師提出除了政府採購法母法外相關子法與法令要求,尚包含: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、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、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、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、電子採購作業辦法、採購人員倫理準則、採購文件保存作業準則…等等需要一併了解。
說明講解採購決標原則分析-最低標、有利標、複數標、訂底價/未定底價原則說明、採購金額類別分析、評審委員會建構分析、總標價偏低原則、部分標價偏低原則、超出底價決標流程分析、比減流程分析、決標資訊之公開關鍵要項。 透過政府採購流程招標、決標、減價、比減價格、協商、更改原報內容、重新報價與特殊狀況處理原則與關鍵技巧分析,協助學員成為一個稱職的政府採購人員。 |